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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式明确:符合条件土地可免费续期
作者:中国房地产报    发布于:2016-04-25 16:55:24    文字:【】【】【
摘要:4月19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规土委”)发布了《关于我市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规定的说明》,明确指出1995年9月18日前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可免费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不须另签合同或换发《房地产证》;特定历史阶段形成的、特殊的行政划拨土地,到期后补缴地价办理续期。


  
  行政划拨用地
  
  可补交地价续期
  
  据深圳市规土委介绍,深圳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的先试先行者,于1982年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首次规定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并且规定了相应用途的土地使用年期,如工业用地30年,商业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等。这与国家规定的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不同。
  
  随着深圳市最早一批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经营性用地(20年使用权)陆续到期,首次集中出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的问题。深圳国际商业大厦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房产证在2001年就已经到期。
  
  2004年4月23日《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施行,就是为了妥善解决在深圳存在的、特殊的行政划拨用地问题。该《规定》指出,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补缴地价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内,补缴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
  
  随后深圳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深圳最新的案例是,今年3月,福田区长城大厦小区一业主向深圳市规土委的第一直属管理局递交了地价延期申请,并补缴了地价款44940元。该商品房面积约为80.58平方米,每平方米补缴了557元。产权年限从50年延期至70年,相当于产权年限变成了1985年至2055年。

 

  明确1995年9月18日前土地免费顺延
  
  根据深圳市规土委最新说明,1995年9月18日前出让的土地可免费续期。
  
  1996年,深圳市政府依据市人大决定,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公告》。公告规定,凡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最高年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深圳市规土委称,在该公告之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其土地使用年期按以上规定,自出让合同规定的起始日期推算、顺延即可,不需另签合同或换发《房地产证》,其中需变更产权的,在办理变更产权手续时确认、顺延。
  
  换句话说,1995年9月18日前出让的国有土地,如果是居住用地,可以免费续期到70年,如果是商住用地,可免费续期到50年。其他用地按性质免费续期到规定年限。
  
  1995年9月18日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是否需要缴纳地价款等问题,深圳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目前我国的房屋制度中,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具有不同的所有权。在原先的《房地产产权证书》中,仅标有土地70年使用期限的起止时间,而无房屋所有权的起止时间。在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则明确设置了“使用期限”一项。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王利明表示,房子存在多久,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就应该多久。由于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该不该收费等问题比较复杂,《物权法》草案讨论时就暂时采取了回避态度,但预计10年后,会有大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政府应当在10年内通过制定《物权法》实施细则来明示。
  
  某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看法类似,“国家会适时地进行政策调整,在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集中到期前肯定会出台相对完善和公平的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这也是当下最被认同的方式。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缴巨额土地差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标签:深圳 土地 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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